【学习要点】
禁止反悔原则:当专利权人为了使专利授权机关认定其申请专利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而进行的修改或意见陈述,产生禁止反悔的效果,专利权人不得以具有相似功能的组分解释主张等同侵权。
全面覆盖原则:当被诉产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起码具有一个不相同的技术特征时,应当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没有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
【案例索引】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5民初605号。
【涉案专利】
涉案专利:(201010291109.7、名称为“一种淀粉基全降解包装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一种淀粉基全降解包装材料,通过将植物淀粉改性制得,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以重量计的组分:
植物淀粉:100份;
植物纤维:5〜50份;
增韧高分子:5〜15份;
增容剂:1〜5份;
增柔剂:1〜10份;
增塑剂:5〜25份;
改性助剂:1〜5份;
功能性助剂:5〜30份;
水:100〜400份;
所述功能性助剂包括以下以重量份计的组分:
稳定剂:0.1〜5份;
补强剂:2〜10份;
抗潮剂:1〜3份;
防霉剂:0.1〜0.5份;
防腐剂:0.1〜1.0份;
所述增容剂为马来酸酐、马来酸二辛酯、马来酸乙二酯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合;
所述稳定剂为微晶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羧甲基淀粉、羟乙基淀粉、糊精、果胶、卡拉胶、槐豆胶、海藻酸钠、聚乙烯吡咯烷酮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合。